关于申报人才公寓的通知
时间:2015-12-07
关于申报人才公寓的通知
各位教职工:
根据三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开展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三人才办通[2015]5号)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文件精神,经沟通协商,三亚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同意将同心家园六期北区第12区10套公租房出租给我校作为人才公寓使用。该《通知》及人才公寓房号已在学校协同办公系统(OA)上公布,各位教工可自行前往查看,请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于12月11日之前到国有资产与设备处(三亚校区行政楼106室)进行报名,并复印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(即夫妻双方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(未婚证明)、社保清单、所获职称资格证书、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一份),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(原件备查)。
特此通知
国有资产与设备处
2015年12月7日
联系人:文 斌 1397620118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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